招标信息

后勤中心新增房屋维修24年专项(2024南山电信培训中心维修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2024-06-03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后勤中心新增房屋维修24年专项(2024南山电信培训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1.2.2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1.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4分包划分情况:不划分。

1.2.5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676898.45元(含税)。

1.2.6工期:60个日历天,合同工期的起计日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完工以本工程通过竣工初验日期为准。

1.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的包干方式组织施工,承包本工程,不得转包。

1.2.8质保期: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5年;装修工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及设施、设备安装工程、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1.2.9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

1.2.10服务地点:重庆市。

1.2.11采购内容:

后勤中心新增房屋维修24年专项(2024南山电信培训中心维修改造项目)。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产品名称

1

维修服务-工程施工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

1.3★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为676898.45元(含税),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14729.64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总价最高限价,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主体资格证件扫描件。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比选。

(4)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参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

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相应等级的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6)参选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企业名称为参选单位名称),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评委有权对相应证书进行核验,如存在不实不予认可。

(7)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至少1人、安全员至少1人、质量员至少1人、特种作业人员至少3人。

a)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扫描件,相关建造师资质证书的证明材料(如电子证照或相关官方网站查询截图等)。

b)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初级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身份证(扫描件)。

c)安全员须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土建施工员1人、土建质量员1人均须附上岗证书;

d)特种作业人员3人,至少1人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登高证)、1人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证)、1人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

(8)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装饰装修或工程改造类)业绩证明材料,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万元。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①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如合同金额不足上述规定金额,但提供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金额达到上述规定金额且有建设单位、审计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盖章的视为有效业绩。

②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选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9)参选人必须为本项目团队人员购买或承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购买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200万元/人)或不低于相同保障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并提供购买相应保险的证明材料或出具承诺函。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6月1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1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1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近两年(自【2022年6月1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特殊情形需要特别处理的,应当在采购方案中说明,按内控管理规定经审批决策后方可执行。]

(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3)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  。

2.4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  。

2.5参选人提供“电信公司员工及其亲属在参选单位参与经营情况说明”,如实说明情况,并不存在本项目涉及的电信员工及其亲属在参选单位参与经营。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4日9时00分至2024年6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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