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兴化分公司2024-2026年干线及本地网光缆线路外力施工现场看护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4-06-03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兴化分公司2024-2026年干线及本地网光缆线路外力施工现场看护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兴化分公司2024-2026年干线及本地网光缆线路外力施工现场看护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内容包括兴化干线及本地网光缆线路外力施工现场看护服务等,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9.43万元(不含税),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本次比选涉及的主要产品品类如下: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产品名称

服务要求

1

CP01741代维服务

干线及本地网光缆线路外力施工现场看护服务

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

1.2.1项目规模: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9.43万元(不含税)。

1.2.2★服务期限:本次采用框架+订单方式签订框架协议,有效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框架协议金额上限。

1.2.3★服务地点:兴化市(比选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1.2.4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5本项目中选人数量:1个,中选份额100%。

1.2.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报价折扣,最高参选报价折扣为100%;参选人参选报价折扣高于最高参选报价折扣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1.2参选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若参选人因单位性质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说明相关原因并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

2.1.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5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份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汇总表、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单项合同须提供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金额、签章页等合同关键页及至少一张发票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框架合同还须提供框架合同下全部的发票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为准。合同复印件要求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发票复印件要求发票金额、开票时间、发票号码等信息清晰可见或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查询截图;未提供发票的业绩均不予认可,所有材料原件备查。

2.1.6参选人须承诺中选后根据比选人需求配备不少于2名现场看护服务人员,且参选人须承诺在合同执行期内为从业人员购买额度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意外伤害险。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06 月 04 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 06 月 06 日2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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