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数据电路及互联网专线租赁框架服务招标公告
2024-06-042.1 项目地点: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
2.2 项目概况:租赁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本部(海拉尔区胜利大街29号)互联网专线及本部至华能集团公司、华能信息公司和各单位的数据专线。
2.3 服务范围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暂估88条,其中跨省数据专线约10条;跨本地数据专线约16条;本地数据专线约61条,互联网专线1条,
二标段:暂估18条,其中跨省数据专线约2条;跨本地数据专线约2条;本地数据专线约13条,互联网专线1条。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生效后30天内开通服务,租赁期为线路开通之日起至合同终止。
2.5本项目采取统招统签分付形式进行采购,中标后由招标人签署合同,下属单位进行分别付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允许分支机构投标,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可提供上级机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国内专线租赁服务业绩(个人及家庭宽带业务除外),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应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以及合同内容的关键页)。
3.2.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6月4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6月11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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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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