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湖南华电永州蓝山四海坪三期150MW风电项目塔筒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4-06-04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湖南华电永州蓝山四海坪三期150MW风电项目塔筒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湖南华电永蓝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号

2.2 项目规模:15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货10套,4个月内累计交货20套,6个月内累计交货30套,供货进度必须满足现场需求。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湖南华电永州蓝山四海坪三期150MW风电项目塔筒设备采购及其相关服务,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6/16-SB-05001

湖南华电永州蓝山四海坪三期150MW风电项目塔筒设备采购

湖南华电永州蓝山四海坪三期150MW风电项目塔筒设备采购及其相关服务

10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湖南华电永州蓝山四海坪三期150MW风电项目塔筒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制造招标设备相应资格的设备制造厂商。投标人应具有中国钢结构协会颁发的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压力容器)证书

9.近三年内(即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应具有至少3个项目塔筒的投运业绩(单机容量5.0MW及以上机型)。投标文件应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以及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包含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并网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6-04 13:192024-06-10 17:0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6-2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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