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航宇大厦首席租赁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6-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航宇大厦首席租赁代理服务项目已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航宇大厦首席租赁代理服务项目。

2.2、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选择1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航宇大厦B座房产出租工作。工作内容包括:指派专业团队驻场服务,依托自身储备客户及对全量市场潜在需求触达能力,在项目宣传、优势挖掘、渠道搭建、商业谈判等方面开展工作。具体技术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采购规模:招租面积1.91万㎡。

2.4、标包/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6、项目实施地点:交通银行(航宇)大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对企业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①如投标人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②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③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须由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履约行为承担责任,且其隶属法人应当满足所有资格条件。

3.1.2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要求提供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1.4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

3.1.6投标人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异常经营名录】。若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则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时间节点后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3.2、其他资格要求:

3.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3投标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银行集中采购相关规定(提供承诺函)。

3.2.4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5日9时00分至2024年6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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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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