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印尼)玻雅发电公司2号机组检查性大修及公用系统检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06-05
(招标编号:CHDTDZ042/18-QT-011)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印尼)玻雅2×660MW坑口电站工程项目(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印尼)玻雅发电公司2号机组检查性大修及公用系统检修第二次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印尼)玻雅发电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印度尼西亚南苏门答腊省穆拉埃宁(Muara Enim)县 2.2 项目规模:2×66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11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 01 月 28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印尼)玻雅发电公司2号机组检查性大修及公用系统检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 2 个及以上 300 MW 及以上超临界燃煤机组检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关键页影印件); 9.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近5年内有 1个及以上300 MW及以上超临界燃煤机组主机大修项目经理业绩。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与投标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业绩证明,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提供相应证明。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6-05 09:55到2024-06-12 17:00。 |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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