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区内2024年度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维护维修工程采购公告(三)招标公告

2024-06-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91-ZXCD-C2024-0009

项目名称:区内2024年度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维护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8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区内2024年度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维护维修工程。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二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文件见采购文件格式)。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05日至2024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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