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合德水厂扩建工程污泥脱水设备采购及拆改安装项目比选公告

2024-06-05

一、比选条件

合德水厂扩建工程污泥脱水设备采购及拆改安装项目已获批准,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比选人为江苏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水务运营分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响应。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合德水厂扩建工程项目规模为5万m³/d,扩建完成后总供水处理能力达到10万m³/d,原污泥脱水系统是根据5万m³/d的规模配备,现已无法满足扩建完成后的脱泥需求,现拟在合德水厂新增污泥脱水系统,并将射阳明湖水厂原有设备与合德水厂原有设备进行交换移装。

2.2比选采购范围:提供用于合德水厂扩建工程的污泥脱水系统及原设备拆改移装,包括但不限于新增设备的基础改造、设计、制造、测试、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运行维护、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内保修以及原有设备保护性拆除、搬运、新建明湖水厂迁移设备土建基础、安装、调试服务等一切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实施期限:45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新增设备交货及安装,15日历天内完成旧设备拆改移装)

2.4实施地点:新增一套设备用于射阳合德水厂(地址:射阳德发大道68号);原有设备分别从射阳明湖水厂(地址:射阳滨湖大道33号)及射阳合德水厂拆除后,向两处水厂分别迁移及安装。

2.5合同估算价:185万元(含税)

2.6质量要求:

2.6.1设备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

2.6.2拆移安装质量要求:满足设备正常运行条件及比选人要求。

2.7免费质保期:对提供的所有设备提供至少2年的免费质保服务(自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 比选申请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3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设备供货。(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加盖公章,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比选申请人提供的业绩应是不含制造商与其经销商、代理商之间的供货业绩。

3.3 比选申请人须具备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银行在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比选申请人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比选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阅记录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项目的响应,共同组成联合体的除外。

3.6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①响应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②比选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比选申请人近一年没有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④比选申请人未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若比选申请人为代理商,则必须有主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核心部件(离心机)同一品牌仅限一家代理商参加响应。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意:本项目不允许中选后转包行为,比选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比选申请人以他人名义响应、相互串通响应、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响应将被拒绝,视情况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6月05日9时00分至2024年06月13日17时00分;

4.2比选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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