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第二污水处理厂人工地基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6-05本发包项目米脂第二污水处理厂人工地基检测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基检测进行竞争性磋商发包。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马东杨,发包人为米脂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名称:米脂第二污水处理厂人工地基检测;
2.2建设地点:米脂小米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东南角;
2.3发包范围:米脂第二污水处理厂人工地基检测主要包括全场地SDDC桩复合地基静载试验,桩间土动探试验,桩身压实系数试验,桩间土压实系数试验,桩间土平均挤密系数,水泥土压实系数,探井取样,单桩静载试验,超声波检测,低应变动力检测,支护桩拉拔试验;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2.4项目发包控制价:345717.68元;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执业资格;
3.2财务要求:财务收益状况良好,需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3信誉情况: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3.4其他要求:①本次发包要求申请人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②省外企业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建设厅 (http://js.shaanxi.gov.cn/) 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网站查询截图) ;
3.5本次发包接受联合体;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申请,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双方办理本项目磋商申请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担任。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2日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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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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