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智能新风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6-051.1 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智能新风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本次采用自购方式,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在此合同所确定的条款下进行智能新风设备的采购。
1.2招标内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智能新风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括一批智能新风设备的采购以及上述产品的安装、调试,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2470000元(不含税),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的规模、标的名称、数量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1 |
智能新风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1.2.1交货地点:苏州市含县市(招标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1.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产品的供货及安装、调试。
1.2.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技术规范书及国家相关行业规范。
1.2.4★保修期要求:自终验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不低于1年,且保修期内的服务须提供制造商技术支持。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470000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含税)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招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投标人因单位性质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说明相关原因并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若为代理商,一个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主要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则该制造商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主要产品清单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1 |
小型智能新风机组 |
2.1.6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6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6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6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
2.3.3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不包含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所签订的合同),投标人或其代理的制造商至少具备1例智能新风类产品销售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0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6月11日2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6日13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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