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第三分局西宁第八项目部复合硅酸盐水泥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4-06-05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使用部位 |
1 |
袋装水泥 |
P.O42.5 |
吨 |
256 |
9-3公寓楼 |
2 |
袋装水泥 |
P.C42.5 |
吨 |
87 |
9-3公寓楼 |
备注:以上数量均根据初步设计、施工图纸估算的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地点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以上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报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二、采购要求
1、响应人的资质要求(需盖有鲜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如果是代理商,请附上委托代理书、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若签字人员非响应人法人,还需法人与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书。
2、本次询比价为分批次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税率及总价、产品的详细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材料费、运输费、加工费、检测费、过路过桥费、装车费、卸车费、保险费、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结算、付款方式:
(1)先货后款,按月结算。
(2)每月15日卖方应针对上月运抵工地现场经双方签字确认收到并验收合格的货物向买方进行对账,同时提供本批货物13%税率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核对发票内容无误后进行入账验收。在9-3公寓楼竣工验收完成之前买方支付货款至入账验收额的60%;在买方的业主完成对9-3公寓楼的竣工结算审计并支付合同约定竣工结算款后,买方于一个月内支付响应人货款至入账验收额的80%;9-3公寓楼竣工决算且买方收到9-3公寓楼工程结算款后一个月内支付至该笔货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买方未收到响应人填写信息正确且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权拒绝所有批次的货款支付。
(3)鉴于目前建筑市场实际状况,买方不能保证业主的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在此情况下,卖方承诺:如买方发生缓付、迟付本合同项下货款时,卖方应理解并不予起诉或仲裁,不计取延期利息、违约金与赔偿金,但买方保证在业主资金正常支付到位且无其它特殊情况下,按合同约定支付卖方货款。
(4)质保期满后,且买方收到工程业主的相应付款后30天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支付,质保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质保金在质保期内不计利息。
(5)合同付款以银行转账、供应链金融或承兑汇票方式付款,其中供应链金融为一至三年期(期间利息双方协商确定),银行承兑汇票为半年期(贴现利息由卖方承担)。
4、交货期:卖方按照买方在施工期间根据施工实际进展及现场情况提出的“进场计划”要求进行送货,进场时需提供该设备的合格证书、检测报告等资料。
5、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6、质量标准或要求:(1)货物在装箱发货前须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及企业标准,属于国家法检的货物必须要通过国家商检部门的检验;(2)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保证书;(3)货物符合满足国家质保标准。(4)验收标准遵照GB175-2007标准执行,标准如有更新则遵照最新标准执行。
7、质保期:9-3公寓楼完成竣工验收之日起满24个月。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响应人负责。
8、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及后附要求的资质且每页有签字及盖章。
9、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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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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