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莱芜电厂燃料采样机等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2.2 规 模:/。
2.3 标段划分:华能山东分公司莱芜电厂燃料采样机等设备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2.5 交 货 期:供货期为60天。
2.6 招标范围:1台皮带采样机GM/PCZ-100、4台皮带采样机备件破碎机PSJ-12、4台皮带给料机GMJ-1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须具有至少3项皮带中部采样机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及能体现合同相关具体内容的关键页)。
(2)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05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6月11日17时00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7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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