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县新汇热电有限公司泉山区翟山、泰山及金山片区“汽改水”技改招标公告
2024-06-05本招标项目铜山县新汇热电有限公司泉山区翟山、泰山及金山片区“汽改水”技改项目已由徐州市泉山区行政审批局以徐泉行审投备〔2023〕1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铜山县新汇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汽改水”技改项目泉山区主干线解放南路至泰山路工程管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工程规模:“汽改水”技改项目泉山区主干线解放南路至泰山路工程管材采购项目,主要针对泉山区主干线解放南路至泰山路工程施工标段采购管径为DN500的甲供材管材货物,采购管材长度约1600米,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清单。
2.1.2合同估算价:“汽改水”技改项目泉山区主干线解放南路至泰山路工程管材采购项目,约145.00万元。
2.1.3交货期:接到供货需求单10日历天;
2.1.4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2.1.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达到或超过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可靠性及安全指标的要求);
2.1.6质保期期限:2 年(投标人投标时承诺期限高于本期限的, 以投标时承诺期限为准);
2.1.7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市政道路供热管网货物采购,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认可的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的书面授权书。
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已备案。
3.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9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3.10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6月5日至 2024 年6月21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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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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