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海事局船员评估中心工程船舶电气与自动化评估系统集成招标公告

2024-06-05
项目名称:天津海事局船员评估中心工程船舶电气与自动化评估系统集成

预算金额:1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天津海事局船员评估中心工程船舶电气与自动化评估系统集成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天津海事局船员评估中心工程船舶电气与自动化评估系统集成,详见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本工程实施工期为合同签订后12个月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B.提供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费不足1个月的,须提供免缴的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提供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如没有,则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截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非联合体参与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原件,若组建联合体参与投标则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6日 至 2024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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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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