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杭州道院区屋顶防水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6-06二、项目编号:XCSD-2024-504
三、项目内容: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杭州道院区屋顶防水施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四、项目预算:
¥72,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贰仟元整)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或公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4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
(三)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项目部人员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成交后不得违法分包或转包,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
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4日(每日09:00-12:0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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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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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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