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钻探第二录井分公司2024年重庆页岩气市场现场岩样化验数据采集服务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2024-06-0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招标人在重庆页岩气市场开展现场岩样化验数据采集服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1家服务商进行现场采集服务,现场采集服务主要包括屑地化数据采集、岩屑元素数据采集、岩屑伽玛能谱数据采集等。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不定量招标,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估算金额200万元(不包含增值税)。
2、服务标准:本项目服务适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名录:
服务过程执行钻井地质设计。
相关标准要求如下:
GB/T 31033-2014 《石油天然气钻井井控技术规范》;
GB/T 33000-2016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SY/T 5974-2020 《钻井井场设备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SY/T 5727-2020 《井下作业安全规程》;
SY/T 5087-2017 《硫化氢环境钻井场所作业安全规范》;
SY/T 6276-2014 《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SY/T 6277-2017 《硫化氢环境人身防护规范》;
SY/T 6629-2005 《陆上钻井作业环境保护推荐作法》;
SY/T 6831-2018 《油气井录井系列规范》;
SY/T 6348-2019 《陆上石油天然气录井作业安全规程》;
Q/SY 01160-2019 《钻井施工作业HSE管理要求》;
Q/SY 08528-2017 《石油企业职业健康监护规范》;
Q/SY 08369-2021 《野外施工传染病预防控制规范》;
Q/SY 08307-2020 《野外施工营地卫生和饮食卫生规范》;
Q/SY 08053-2017 《石油天然气钻井作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导则》;
Q/SY 02023-2018 《X射线衍射矿物录井技术规范》;
Q/SY 02869-2020 《自然伽马能谱录井技术规范》;
Q/SY 02228-2018 《岩石热蒸发气相色谱录井规范》;
Q/SY 02862-2021 《元素录井技术规范》。
本项目应依照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合同条款约定办理。
3、服务地点:重庆页岩气市场施工区域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5、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方式:验收按照《录井资料质量评价规范》及Q/SY 01128-2020执行,自完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原始资料上交。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二)投标人在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2年度服务商(技术服务辅助类业务)考核评价中考核结果应为C类及以上,未参与上述考核评价的投标人视同为B类服务商。
(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包括录井相关业务,对本项目涉及业务不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份须提供注册地政府机关相关职能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注册地政府机关相关职能部门下发的文件。
(四)拟投入本项目设备、人员要求
注: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组所有设备不允许重复,提供重复设备的投标组,重复的投标组全部否决其投标。
(1)设备要求
至少提供分析仪2套(一套分析仪包括:岩屑地化分析仪、岩屑元素分析仪、岩屑伽马能谱分析仪各1台)。符合附件1:分析仪配置要求。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设备购置合同、发票、正面照片、铭牌、出厂合格证、年检报告(原厂或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
(2)人员要求
管理团队:包含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安全环保管理人员1名。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社保证明材料;安全环保管理人员提供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国家或地方政府应急管理局组织的安全培训)。
操作人员:至少提供6名现场岩样化验数据采集操作员(其中现场负责人2名)。所有操作人员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宜野外工作的疾病。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以上人员不得兼职,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社保证明材料、工伤保险证明材料(或意外伤害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投保人必须与投标人一致)、体检报告(体检项目至少包括:B超、血常规、血压、心脏;体检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近一年内)。
(五)HSE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发生一般C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提供承诺书。
(六)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未完成 2023年度审计的,提供2022 年度审计报告和投标人所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之日近1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七)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未被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4-06-07 08:00:00 至 2024-06-14 23:59:59(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