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安石门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脱硝液氨采购招标公告

2024-06-06
1、招标条件

本长安石门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脱硝液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安石门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安石门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脱硝液氨采购。

2.2招标范围:2024年7月16日至2025年2月28日采购液氨约600吨,以实供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必须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运输商的《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或运输商的《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需提供与生产厂家签订的时间不少于1年的供货意向,需同时提供代理厂家授权书及资质证明文件及运输商的资质、供应商与运输商的合同或协议;

3.3投标人自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液氨供货业绩不少于3份,且每项供货量不小于200吨。(以合同为准,需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

3.4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以上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

3.5投标人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的承诺书;

3.6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或有查询记录但已经执行完毕的(须提供该网页查询截图);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6月6日08时00分至2024年6月14日18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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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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