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投常乐电厂1-4号机组输煤、灰硫、化学运行巡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6-06甘肃电投常乐电厂1-4号机组工程输煤、灰硫、化学运行巡检服务已由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复,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甘肃电投常乐电厂4×1000MW调峰火电项目厂址位于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境内。瓜州县原名安西县,地处甘肃省河西走廊西端,是甘、新、青、蒙四省的通衢之地。在大地构造上位于祁连山褶皱北翼与天山-内蒙褶皱系北山褶皱带中、新生代盆地。常乐电厂1-2号机组于2020年投产发电,3、4号机组工程已开工建设,于2023年12月投产发电。本次招标项目为甘肃电投常乐电厂1-4号机组工程输煤、灰硫、化学运行巡检服务。为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布局,保障能源电力可靠供应,改善能源供应结构,满足省内负荷发展需要,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提升系统调峰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及电力外送,推进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建设常乐电厂2×1000MW(5、6号机组)燃煤机组扩建工程,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总承包建设,计划2025年底投产。
2.2招标范围:常乐电厂1-4号机组工程输煤、灰硫、化学运行巡检服务。
2.3.服务周期:本项目服务期为3年,初步计划从2024年06月15日—2026年06月14日,以合同具体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一年一签。投标人报价为第一年服务费,第二年至第三年服务费依据第一年合同金额进行签订。经招标方评估投标方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方要求,招标方不与投标方续签合同。任何一方若终止合同,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协助处理有关善后事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个500万元及以上国内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灰硫、输煤、化学运行巡检承包业绩(包括除灰、脱硫、化学、输煤专业中的1个或多个专业,业绩项目以合同为准,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合同金额页、合同范围页等);
3.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
3.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24年6月6日18时00分至2024年6月1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下载招标文件。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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