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大货车盲区预警设备项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6-07
1、项目名称:大货车盲区预警设备项目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FJYSXM2024BX-009

3、项目概述:本项目为厦门市分公司27部12吨及以上货车盲区预警设备采购安装,本项目预算总价为8.64万元(含税,含设备及第二、三年(两年)维保)。

4、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技术和服务要求

备注

1

大货车盲区预警设备

27台

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设备最高限价为1800元/部,维保费最高限价为700元/年;供应商含税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报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的企业,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注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原件,若开具的资信证明属于电子形式,提供彩色打印件视同响应本项要求)。

5.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缴交社会保障资金应当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因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的地区,可以不提供生育保险这项(提供合并执行的文件);未按上述提供的按无效投标人处理]。

5.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6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5.7供应商必须具备大货车融合检测服务系统接入资质,须提供证明材料。

5.8供应商应具有固定的生产场所,并应提供权籍证明,属于自有的应提供房产权证或购买合同及发票等有效证明扫描件,属于租赁的应提供租赁合同及租金支付凭证(按月或季度支付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或季度;按年度支付的提供最近一次年度)等有效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5.9供应商须满足比选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商务合同”所有条款,凡相应条款出现负偏离(指不满足或部分满足或应答满足但实际不满足)的均将被否决投标。

5.10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型号设备必须在《厦门市质检院过检厂家及产品型号设备目录》中。

5.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或签名,原件备查。未提供以上文件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应标。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6月8日至2024年6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