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4列海水淡化装置大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06-04
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4列海水淡化装置大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4列海水淡化装置大修项目(二次),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北疆电厂)海水淡化系统目前投产8套装置,总产水量为200000t/d。其生产工艺采用以色列IDE公司低温多效海水淡化技术,每套装置由14效蒸发器组成,单套设计出力为25000t/d。工艺利用汽轮机5、6段抽汽作为动力蒸汽,蒸发海水生产淡水,产品水除作为电厂机组补给水、工业用水及生活用水外,大部分向城市管网供应,海水淡化产生的浓盐水排至临近的盐场用于制盐及其他副产品。
装置入料海水来自经海水预处理装置处理后的原海水,强制循环冷凝器的冷却水取自1、2号机组凝汽器循环冷却水进水母管,回水汇入循环冷却水回水母管。本次招标为#4列海水淡化装置及其配套公用系统修理项目。#4列海水淡化装置2010年8月通过168h性能试验验收,在2016年开展了首次大修,距今八年多。
2.2项目建设地点:汉沽汉南路266号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标段名称: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4列海水淡化装置大修项目(二次)标段
2.5.1招标范围:#4列海水淡化系统及其配套公用系统的所有标准、非标准、试验等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所列项目的检修、施工;搭拆脚手架、保温、油漆;涉及到的外委修理及加工、检修区域防护及隔离;机械车辆租
赁;投标方范围内各专业之间的配合及投标方与其他标段的配合工作;配合发包方进行试运验收等。
2.5.2工期/服务期/交货期:45天,工期说明:自签订合同后,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开始计算(需根据系统停运时间而定),工期45日历天。部分非标项目可在合同签订后开展,投标方应具备开工的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4列海水淡化装置大修项目(二次)
(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电力承修类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具有至少1台次低温多效海水淡化装置检修合同业绩或1台次发电厂C修及以上检修合同业绩或2项发电厂机电设备检修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文件);上述业绩均须与电厂直接签订有效;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具有至少1台次低温多效海水淡化装置检修合同业绩或1台次发电厂C修及以上检修合同业绩或2项发电厂机电设备检修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文件);上述业绩均须与电厂直接签订有效;
(5)投标人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联合体要求:
(8)备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04 15:00:00时至2024-06-12 15: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7-02 09:30: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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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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