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中国联通内蒙古阿拉善5G+智慧口岸监控传输及检测中心卡口综合布线工程(第二次)比选公告

2024-06-07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口岸是国家对外开放的门户、经贸往来的桥梁、形象展示的窗口,对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国际交往意义重大。建成后,乌力吉口岸将继策克口岸之后成为内蒙古阿拉善盟第二个边贸新通道。通过本项目完善乌力吉口岸软、硬件能力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口岸公共安全防控水平,加强信息互换和执法互助,创新完善海关、检验检疫业务及货物监管机制和模式,共同推动提升口岸通行过货能力,打造成为中蒙贸易、向北开放的桥头堡。

1.2采购内容:

主要包含乌力吉口岸视频监控线缆和配套传输等视频监控系统的集成安装调测,检测中心及四座卡口各卡口系统的线缆布放及配套设备安装调测。该项目为总承包工程(含设计、监理、施工、材料采购)。

1.3采购预算:1629200.00元 (不含税)。

1.4采购模式:本项目为单一项目。

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中选人数量及份额分配:中选人数量为1名,份额100%。

1.7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

1.8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无甲方原因造成的施工延期的情况下30个工作日内交工验收,或以应答人承诺的优于此期限的时间为准。

1.9技术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

2.0实施地域: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

2.1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方式,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采购预算的90%,详见报价一览表,应答人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2.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它组织;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内未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

2.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等证明材料,或近6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等。

2.3应答人须提供签署日期为2022年1月1日(以签订时间为准)至应答截止日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类(提供的业绩中至少包含防火墙或综合布线类)业绩合同或框架协议至少1份,业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含税)。

注:应答人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采购订单(如为电子合同须具备甲方公司水印并提供该合同下采购订单)扫描件审核,合同或框架协议必须包括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或采购清单)、双方签章页。如框架协议未提供与之相符的协议有效期内的采购订单,则不计入有效业绩,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为准。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4应答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含)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5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还需承诺不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含)及以上;

(3)特种作业人员:①电工作业人员1人,具备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电工作业)。②高处作业人员1人,具备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高处作业)。

注:应答人须提供人员清单(包括姓名、身份证、证书名称)、证书扫描件、劳动合同扫描件或2023年7月至应答截止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及企业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8应答人须提供《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及《合规经营承诺书》。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9应答人须承诺在采购过程中符合中国联通集团及内蒙古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在禁入期内取消其参与资格、中选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3.0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被责令停业的;

③被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的;

④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⑤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⑥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4.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 06月 07 日 20时 00 分至 2024 年 06 月13 日20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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