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中心城区川心排洪沟改造工程一标段(涉铁部分)勘察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6-07本招标项目六盘水市中心城区川心排洪沟改造工程一标段(涉铁部分)勘察由六盘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六盘水发改城镇化〔2024〕51号文件批复,采购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六盘水市中心城区川心排洪沟改造工程一标段(涉铁部分)勘察;
2.2建设地点:六盘水市中心城区;
2.4规模及内容:本标段为涉铁部分,起点位于火车站北广场接既有排洪沟,终点位于人民路,新建1.5m×1.5m排水箱涵并内挂直径1.0m污水圆管,长约671 M;同时,为改造该段排洪沟,在火车站内新建双孔1.5m圆管涵临时导水,长约241 m。
2.5磋商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施工勘察;查明拟建场地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岩土性质;地下水埋藏条件:查明岩溶、土洞、塌陷等不良地质现象;判定场地土类型,场地类别;对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作出评价;对地基和基础设计方案提出建议;对场地地震效应、环境地质进行评价;提出对不良地质现象的治理意见;提出地基处理方案;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测试)。完成本区域岩土工程勘察、室内试验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进行现场配合及后期服务等。
2.6地质勘察工期:3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本项目磋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7 良好的商业信誉:
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点前72小时内生成的企业信用报告书,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2 特殊资格要求:本次磋商要求响应人须具备建设主管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3 本次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磋商。
4. 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7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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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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