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入炉煤采制样装置增加碳数据追溯煤样改造(第二次)公告

2024-06-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入炉煤采制样装置增加碳数据追溯煤样改造(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标范围:

1 对入炉煤采样装置破碎机、缩分、混匀系统进行重新设计、制造及安装,采用国标规定二阶段在线制样形式,将现有的出单样的制样机改成出双样制样机,要求制样机安装尺寸不变。在现有设备空间范围内增加两套制样缩分设备、两套混匀缩分设备、两套集样设备和相关的管道平台以及相应的电气改造等。

2 改造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必须进行性能鉴定试验。试验性质:系统偏倚试验、精密度测定试验等国家标准要求的检测试验,提供试验合格证书和试验报告,并取得检定证书。性能鉴定试验必须由具备以下相关资质: CMA(计量认证证书)、CAI(授权证书)、CNAS(实验室认证证书) 的校验机构进行性能鉴定。(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计划工期:

由于现场实际情况限制,预计施工周期为2个自然月,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三)投标最高限价:

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还须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无记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无记录。

6.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存在: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公司(或广东能源集团下属二级平台企业,或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或者曾经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且仍在处罚期内(或未被移出名单)的情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业绩要求

1.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1台(套)皮带运输机的采样机(或装置)的供货或安装或改造业绩。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结算发票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该合同工作内容页等关键页,以证明投标人满足业绩要求,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4年6月7日起至2024年6月17日17:00期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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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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