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陶湾咸池沟尾矿库(榆木沟尾矿库接替库)项目库区截渗防渗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2024-06-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陶湾咸池沟尾矿库(榆木沟尾矿库接替库)项目库区截渗防渗系统工程已获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陶湾咸池沟尾矿库(榆木沟尾矿库接替库)项目库区截渗防渗系统工程

2.项目编号:栾川工施招标(2024)0147号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建设地点:栾川县陶湾镇

5.项目概况:

咸池沟尾矿库位于栾川县陶湾镇常湾村咸池沟内,由矿冶科技集团设计,尾矿库设计总坝高195米,总库容12534.99万立方米,有效库容11745.04万立方米,为二等尾矿库。

本工程招标内容为:截渗坝、坝基固结及帷幕灌浆、灌浆平硐、消力池、连接渠、沉淀池、分割堤、渗水回收池、拦挡导流堤等施工图所含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图123730D04-01至123730D04-05;123730D04-08至123730D04-22;123730D04-26)。

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补充通知(如有)包含的所有内容。

8.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3.最高投标限价:2119.44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须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均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六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4年06月11日至2024年06月17日24:00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日9时5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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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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