舱底长效防腐涂层性能考核试验项目招标公告
2024-06-07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舱底长效防腐涂层性能考核试验,招标人为某单位,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装备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舱底长效防腐涂层性能考核试验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 及预算(万元) |
质保期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服务地点 |
技术要求 |
备注 |
1 |
舱底长效防腐涂层性能考核试验 |
80 |
6个月 |
合同签订之日起(21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并验收交付。 |
甲方指定地点 |
舱底长效防腐涂层性能考核试验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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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价格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分项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3.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定资格要求:
3.9具备有效的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覆盖本次投标的产品范围类别);
3.10具备有效的三级(含三级)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如认证已过期但已办完续审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未取得三级(含三级)以上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三级(含三级)以上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3.11具备有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尚未经装备发展部(原总装备部)核准注册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的企业,须出具由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12近三年内有本项目同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至少1份相关合同或证明材料(含合同首页及大签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登录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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