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淮河能源西部综合能源开发办公室公务车辆驾驶服务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2024-06-07

1.采购条件

淮河能源西部综合能源开发办公室公务车辆驾驶服务项目(二次)采购,采购人为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中心(物资供销分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实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 项目名称:淮河能源西部综合能源开发办公室公务车辆驾驶服务项目(二次)

2.2 采购范围:两名公务车驾驶员,具体详见明细表。

2.3 采购控制价:20万元/年(含6%税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年。

2.5 服务地点:鄂尔多斯、呼和浩特、阿拉善等地(具体以实际工作需要为准)。

2.6 项目编号:GXCZ-C-241030043。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下列情形之一的或提供资料不全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投标人须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须提供近2021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服务业绩至少1份(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证明材料须清晰完整,否则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在招标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

(2)投标人未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mm:&sxt.gov.sn)

(3)投标人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岗位费:岗位计算费用测算依据:(1)基本工资按照2021年下发《内蒙古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中,按一类地区计取。(2)社保费计取标准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9月8日下发《关于做好东胜区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中最低工资缴纳4481为基数,缴纳社保按照25.02%计取。(3)管理费按照9%计取。(4)税金按照国家规定6%计取。

3.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

购买询价文件时间:自2024年6月8日起至2024年6月13日截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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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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