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传送车、旅客登机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2024-06-12为采购人提供特种车(行李传送车、旅客登机车)维修保养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按照国家、行业的维修标准和规范(GB/T 18344-2016)、机动车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对采购人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维修材料均是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并提供合格证明、进货发票复印件等同等证明材料。各类特种车辆维修保养需使用原厂零配件或原厂指定/授权渠道销售的零配件,供应商出具相关证明。
②车辆维护保养需按照GB/T18344-2016《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执行。
③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交付。
④提供不低于附件所列质保服务。
⑤详细采购需求见公告附件1。
⑥采购明细及最高限价详见公告附件2。
备注:公告附件中“梯车“均指”旅客登机车”。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 |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 |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 |
(八)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九)具备相应车辆维修资质,响应能力符合采购人要求,同时符合危废垃圾处置等环保要求(详见报名材料)。 | |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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