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雄安站枢纽片区1号地块项目配建市政道路、高铁站片区给排水管网系统工程(二期第四批)1号地块项目、雄安新区高铁站片区配套燃气工程三标段三批次直埋管线工程N13路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4-06-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站枢纽片区1号地块项目配建市政道路、高铁站片区给排水管网系统工程(二期第四批)1号地块项目、雄安新区高铁站片区配套燃气工程三标段三批次直埋管线工程N13路(E8-E2)项目监理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以《关于开展河北雄安新区雄安站枢纽片区1号地块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102号)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能建雄安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中国雄安集团水务有限公司、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新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能建雄安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中国雄安集团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建设地点:河北雄安新区雄安站枢纽片区西北侧。2.1.2工程内容:雄安站枢纽片区1号地块项目配建市政道路,包含N12路、N13路、E9路、E6路和E8路段,涉及强弱电组合排管、路灯等专业管线、过路套管,道路工程、路下地下连通通道,绿化工程,智慧灯杆工程,交通工程以及道路及其附属工程(包含配建道路与主干路的接驳改造工程)。高铁站片区给排水管网系统工程(二期第四批)1号地块项目主要为雄安站枢纽片区给水管网系统工程、排水管网系统工程、外部输水管线及相关配套工程(包含配建道路区域给排水管网系统,跟项目周边规划主干线路接驳)。雄安新区高铁站片区配套燃气工程三标段三批次直埋管线工程N13路(E8-E2)项目主要为雄安站枢纽片区燃气管网系统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包含配建道路区域燃气管网系统,跟项目周边规划主干线路接驳)。2.1.3项目实施周期如下: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8年2月8日。1)其中N12路南段(E9路至E2路段,本项目销售通道)管线工程、道路及附属工程,要求在2024年8月9日前完工并具备通车条件。2)其中N12路南段(E8路至E9路段)含N12路2#地下通道、管线工程、道路工及附属工程,要求在2024年10月25日完工。3)其中N12路北段(E1路至跨排干渠道桥路段)含N12路1#地下通道、管线工程、道路及附属工程,要求在2025年08月9日完工。4)其中E6路含E6路2#地下通道、管线工程、道路及其附属工程,要求在2027年2月8日完工。5)其中E9路西段(N1路至N2路段)含E9路1#地下通道和2#通道、管线工程、道路及其附属工程,要求在2024年10月25日完工。6)其中E9路东段(N2路至N3路段)含E9路3#地下通道、管线工程、道路及其附属工程,要求在2027年12月9日完工。7)其中E8路(N1路至N3路段)管线工程、道路及其附属工程,要求在2025年1月9日完工。8)其中N13路西段(N12路至N2路段)含N13路1#地下通道、2#通道、3#通道和4#通道、管线工程、道路及其附属工程,要求在2027年12月9日完工。9)所有配建道路与主干路接驳的主干路交叉口改造工程,要求在2024年10月15日完工。10)配建道路对应管线,地下联通通道,配建道路及附属工程竣备完成日期2028年1月8日。11)配建道路对应管线,地下联通通道,配建道路及附属工程移交政府相关部门完成日期2028年2月8日。12)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通知单或者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监理单位应保证在接到发包人或监理通知后7天内进场施工。2.1.4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的缺陷责任期结束止(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2.1.5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2.1.6项目投资估算/概算: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087541.69元。
  2.2招标范围:雄安站枢纽片区1号地块项目配建市政道路、高铁站片区给排水管网系统工程(二期第四批)1号地块项目、雄安新区高铁站片区配套燃气工程三标段三批次直埋管线工程N13路(E8-E2)项目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最低要求:满足一项即可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业绩最低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同时满足下列①至⑤项的要求:①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③近2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有一个以总监身份完成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④在工程建设领域无不良信用记录(以承诺函为准);⑤具备3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以学历证书(指毕业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不得在其他在施建设项目任职(以承诺函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3.1.4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5其他要求:(1)其他要求:/。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2)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13 00:00至2024-07-03 1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03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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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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