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液化天然气运输服务补充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2024-06-12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2024年液化天然气运输服务项目(二次)已由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2024年液化天然气运输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内容: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分公司)是从事运输配送服务的大型专业化运输物流企业,服务区域广泛,客户众多。为了切实做好液化天然气运输保供工作,除自有运力以外,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液化天然气公路运输服务承运商作为后备补充运力,需要承运商2-5家。
招标条件落实情况: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组织模式:框架协议招标。
项目资金:(1)计划资金1500万元/年;(2)资金来源:成本分公司自行承担。
2.2招标范围:
国内符合条件的运输物流企业,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提供液化天然气运输服务,运输货物为液化天然气,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3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
2.4服务地点:四川省及周边省份。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注:根据生产及建设情况,实际拉运量与预计有所差异,以实际签认量为准,结算时根据确认的运输距离、实际工作量及中标单价据实结算。合同履约过程如遇用户需求计划变动、施工调整等原因导致招标工作量提前执行完毕,则合同终止;合同期满,若招标估算金额未履行完毕,招标方可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延期执行或重新招标。
2.6其他说明事项:招标人根据业务需要自主选择以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或其所属广安分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
2.7中标候选人推荐和授标原则:
2.7.1本项目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若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得分也相等,则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依次类推。
2.7.2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和定标原则及工作量分配:
当通过初评的投标人家数≥6时,本项目推荐6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前5名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市场份额为25%、排名第二的市场份额为24%、排名第三的市场份额为23%、排名第四的市场份额为15%、排名第五的市场份额为13%。
当通过初评的投标人家数为5时,本项目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前4名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市场份额为30%、排名第二的市场份额为28%、排名第三的市场份额为26%、排名第四的市场份额为16%。
当通过初评的投标人家数为4时,本项目推荐4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前3名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市场份额为35%、排名第二的市场份额为33%、排名第三的市场份额为32%。
当通过初评的投标人家数为3时,本项目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前2名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市场份额为55%、排名第二的市场份额为45%。
当通过初评的投标人家数≤2时,本次招标失败;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注:调价机制:招标人所服务的液化天然气产品运输市场运价发生较大变化时,招标人可启动调价机制,具体由双方协商。
2.7.3招标人将对中标人进行现场考察。复核投标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企业经营情况、质量保证、供应服务能力是否适应本项目需求。中标人拒绝配合资料复合、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补充(重新)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和合同签订的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股权关联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投标。
*3.3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2类)资质,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实施过类似项目,提供至少一个业绩,已完成的需提供清晰的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正在实施的提供清晰的合同,模糊不清或不是同类业绩的不予认定。
*3.5财务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影印件。如无审计报告则出具加盖公章的2023年12月份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影印件。新注册未满一年的企业可以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车辆及驾押人员要求:
(1)车辆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本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自有液化天然气运输车辆,总数不少于4台,且必须在使用年限内,以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所有车辆设备均归属投标人自有。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车辆清单,内容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使用年限,相关证件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营运证(车头、车挂)、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相关证件内容与车辆明细表中车辆相符。
(2)驾驶人员要求:每部车辆需配置一名驾驶员。(提供有效期内的A2驾驶证、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
(3)押运人员要求:每部车辆需配置一名押运员。(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危险货物押运证)。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发生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3)截至开标日未被中石油同级(及以上)企业通报或列入黑名单;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8诉讼及仲裁情况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未发生过对投标人影响重大的诉讼案件,提供相关证明。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6月12日17:00至2024年6月19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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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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