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惠民大道综合改造工程应急段弱电缆线回迁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4-06-12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概况:将惠民大道应急段原管道中光缆迁改至新建的管道中。新建管道中分别布放48光缆2条,80光缆3条、144芯光缆2条、216芯光缆1条分别同原管道的光缆对应割接,割接完成后拆除原管道中的光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惠民大道综合改造工程应急段弱电缆线回迁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惠民大道综合改造工程应急段弱电缆线回迁工程项目: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3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包含此条内容,加盖公章);

3.4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3.5投标人须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6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有一级通信与广电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距离开标日近一个月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以上证明材料如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服务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招标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6-12 08:30到2024-06-19 17:00

文件费用为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8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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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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