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云科技研发中心2024年算力服务推荐系统技术支撑项目比选公告
2024-06-121.1 项目概况:本项目目标是构建算力服务推荐模型、设计相应推荐算法、并搭建原型系统,为提升用户满意度和算力资源的利用率提供技术支撑。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估算金额(不含税,万元) |
1 |
算力服务推荐系统技术支撑 |
100.00 |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00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1.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参选人自2021年6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或项目执行时间为准),须具备至少1个与算力推荐或异构计算相关的开发/研究/研发/技术服务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金额不少于50万元(含税),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注:(1)证明文件是合同的,参选人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该框架合同下同一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订单按一份合同统计)的复印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文件不是合同的,需提供相关项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任务书、项目计划书等)的复印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提供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13日00时00分至2024年6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6月21日9时3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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