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伊宁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高浓盐水零排放改造招标公告
2024-06-13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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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浓盐废水零排放 |
华电伊宁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经优化用水后,高盐废水设计水量为60m3/hr。前期实施了预浓缩项目,采用了多级膜浓缩工艺,现状排放STRO浓水1.5m3/hr,后期蒸汽量增加后,浓水排放量预计增加至4.5m3/hr。为保证后期运行符合零排放要求,并将部分工业盐资源化利用,实施本次高浓盐水零排放项目。 项目拟采用双碱法-超滤除硬,高倍浓缩后蒸发结晶煤场掺烧。在此过程中通过纳滤技术将氯化钠从废盐中提取净化为工业盐,避免废盐产生对锅炉影响。同时部分盐通过电分离作用产生酸、碱供本系统及厂区部分使用,工业盐装袋存放。产生的浓水和废渣至业主指定位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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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浓盐废水零排放】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有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资质及以上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9.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项火电厂废水零排放EPC工程业绩,同时至少有一项高盐废水酸、碱资源化利用业绩。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或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须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牵头单位,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6-13 08:33到2024-06-19 17: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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