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025年中国铁塔新疆分公司复合材料(聚氨酯)单管塔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6-12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1.2 招标范围:需求规模867万元(不含税),979.71万元(含税)。本次采购内容为本次采购复合材料(聚氨酯)杆塔塔材及加工安装、含塔身、塔基二次搬运(100米以内,二次搬运距离超出100米后单独计算支付),运输(塔厂至乌鲁木齐运输费)、塔基施工、预制混凝土构件加工、防雷接地、人工挖孔桩基础、机械钻孔桩基础(单桩)、施工机械超远距离调遣费、新增地埋穿线管道、搭接地网、新建地网、聚氨酯材料铁塔加固等。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铁塔编号) |
塔重(吨) |
单位 |
备注 |
1 |
单管塔 |
FDGT(Z)-9-0.65-2ZJ-6F |
0.68 |
座 |
|
2 |
单管塔 |
FDGT(Z)-12-0.65-2ZJ-6F |
0.9 |
座 |
|
3 |
单管塔 |
FDGT(Z)-15-0.65-2ZJ-6F |
1.06 |
座 |
|
4 |
单管塔 |
FDGT(Z)-20-0.65-2ZJ-6F |
1.7 |
座 |
|
5 |
单管塔 |
FDGT(Z)-25-0.65-2ZJ-6F |
2.4 |
座 |
|
6 |
单管塔 |
FDGT(Z)-30-0.65-3ZJ-9F |
3.45 |
座 |
1.1.3 交货期:自甲方订单下发之日起10日内开工,自甲方订单下发之日30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1.1.4 交货地点:……
1.1.5 保修期:终验合格后36个月。
1.1.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1.1.7 适用范围:采购结果适用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一体业务及两翼业务。
1.1.8 本项目不涉及网络安全风险。
1.2 本次集中招标采用标段招标的方式,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序号 |
标段 |
区域 |
预估不含税金额(万元) |
中标家数 |
1 |
标段1 |
阿克苏、巴州、昌吉、和田、喀什、克州、乌鲁木齐 |
543 |
1 |
2 |
标段2 |
阿勒泰、博州、克拉玛依、哈密、奎屯、石河子、塔城、吐鲁番、伊犁 |
324 |
1 |
合计 |
867 |
2 |
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它组织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2 投标人应承诺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投标人应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证明文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4 本项目产品安装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须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2.5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6人员要求:
2.6.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6.2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6.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2.6.4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①各标段之间人员均可以复用;②须提供人员的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照片(证书中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③须提供人员的有效的劳动合同(首页、有效期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和人员在本单位2023年09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截屏需体现查询结果及查询网址)。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投标方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④如拟派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须退休证、返聘协议或劳务合同;如拟派人员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2.7其他要求:
2.7.1控股及管理关系: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7.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如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将终止本项目合同。
2.7.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本项目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12日20:00至2024年06月17日20: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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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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