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2023年南阳卷烟厂磷化氢尾气净化处理系统购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06-1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南阳卷烟厂磷化氢尾气净化处理系统购置项目(二次),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卷烟厂,项目预算超100万,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南阳卷烟厂磷化氢尾气净化处理系统购置项目(二次)。
2.2招标编号:202406210036。
2.3项目概况:南阳卷烟厂醇化仓库区建筑面积2.16万平方米、室内面积2.53万平方米,设计1套磷化氢尾气回收系统,可以满足整仓或分垛式磷化氢熏蒸尾气回收、净化、排放设计要求。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南阳卷烟厂醇化仓库磷化氢尾气处理系统设备及配套设施购置、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正式交付运行前的一切相关内容。
2.6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2.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9质保期:整机质保期2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正式运行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证书扫描件)。
3.1.2投标人须具备类似仓库有毒有害气体净化工程施工或服务熏蒸养护尾气回收、净化、排放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必要的仪器设备资料或合同业绩等)。
3.2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或2021年至2023年)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缓)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信誉要求:
3.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不发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3.4投标单位需要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并出具《承诺书》(详见附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1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