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宁波油库杨公山码头作业环境监测系统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4-06-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宁波油库杨公山码头作业环境监测系统设备购置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宁波油库杨公山码头作业环境监测系统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及宁波北仑海事处出具检查情况通报要求。按照东北销售公司下达的《关于下达投资计划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宁波油库杨公山码头作业环境监测系统设备购置,预算批复金额为55万元(含税)。

2.2 招标范围为:增设一套码头作业环境监测系统设备,主要用于监测码头区域的水文气象等数据,以指导船舶靠泊作业,防止船舶靠泊速度过速或角度过大,而损坏码头(船舶)设施的事故发生,并将数据上传至监管部门,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完成后2个月内。

2.4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2.5最高限价:55万元(含税)。

2.6交货地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公山。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能开具增值税发票。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列入股份(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1份码头靠泊系统或环境监测系统设备的供货业绩。[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清晰的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具体内容的合同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3.5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3.6参与投标的单位应提供书面承诺未聘任东北销售公司二级副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高级职务”一般包括:法人代表、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股东、监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或公司章程明确的相对应职务),中标候选人公示后拟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6月14日15时至 2024年06月19日24时,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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