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玉溪卷烟厂就地技术改造项目安全标识制作安装招标公告

2024-06-14
1.招标条件

玉溪卷烟厂就地技术改造项目-安全标识制作安装已获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玉溪卷烟厂就地技术改造项目-安全标识制作安装。

2.2 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3 招标范围:完成玉溪卷烟厂就地技术改造项目范围内的红塔厂区新建卷包一车间、卷包三车间、制丝一车间、成品车间(含以上车间辅楼)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识,新建车间区域道路标识标线及安全设施等的制作及安装。具体内容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4 项目地点:(登录后查看)

2.5 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3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单项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施工期间按监理通知要求完成通知所载明的工作内容。

2.6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7 出资比例为:100% 。

2.8项目金额: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含税总价):999421.7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中不能有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其他资格要求:

①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人员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1名。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2023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注: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③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④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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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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