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联通黑龙江移动式汽油发电机组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2024-06-14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由于新建5G等设备及网络精简设备回撤,导致大部分的综合接入机房的用电量增加;现有的8KW,10KW移动发电机已无法满足各模块局应急发电。为保障日常维护发电,特提出采购15KW,20KW发电机需求。
物资名称及采购量: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1 |
1607301629 |
移动式汽油发电机_15KW_电启动_三相 |
台 |
40 |
18000 |
720,000 |
2 |
1607301630 |
移动式汽油发电机_20KW_电启动_三相 |
台 |
140 |
28600 |
4,004,000 |
|
|
合计 |
|
180 |
|
4,724,000 |
本项目是集中采购,采购数量为预估采购量,实际采购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1.2 预算额度(不含税):4724000元。
1.3 到货时间:订单下达后30日内。
1.4 保修期限要求:终验后整机保修24个月。
1.5 框架协议有效期:合同生效之日起24个月 。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基准价的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2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2.3投标人须具备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的不少于400万元的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买卖合同或框架合同,如为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采购订单,业绩时间:以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或框架协议/合同所附的订单等证明材料时间为准,提供合同(或订单)对应发票扫描件。业绩计算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
2.4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CMA或CNAS认证)出具的15kw和20kw稀土永磁汽油发电机产品的检验报告(原件备查)。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黑龙江省联通公司负面清单禁入期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7 需要投标人承诺的主要否决投标条款(不可偏离)
2.7.1 满足投标须知及标书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投标承诺函,标书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7.2投标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
2.7.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2.7.4以采购份额进行协议额度管控,协议到期后终止;采购份额执行完毕,该协议提前终止;如采购份额尚未执行完毕,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执行期可在有效期基础上延长,最多延长12个月。
2.7.5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VMI厂库前移协议;
2.7.6投标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运输费(到达订单所在地)、装卸费、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等。
2.7.7履约保证金按照管控金额的10%缴纳。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法定假日除外)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中不得含有限制甲方正当考核权内容,不得含有如支付违约金需经仲裁或判决后支付等限制性条款,否则将无法签订合同,该中标结果顺延或重新采购)在协议签订前缴纳。协议期满后(合同履行完毕后)返还(无利息)。
2.7.8投标人在省内设有常驻机构且有固定办公场所(固定办公场所以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为准),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在省内设立机构及固定办公场所。
2.7.9招标人将不定期对中标人到货产品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到货抽检,中标人需承担检测费用。中标人到货产品抽检不合格,按照《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供应商奖惩规则处罚。如因供货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15日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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