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北省阜平县石漕沟水库枢纽工程移民监督评估招标公告

2024-06-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阜平县石漕沟水库枢纽工程移民监督评估已由 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审【2024】12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阜平县立启工程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河北省阜平县石漕沟水库枢纽工程移民监督评估;2)工程地点:河北省阜平县境内;3)主要建设内容:工程由引水工程、石漕沟水库和供水工程组成,其中引水工程长10.46公里,由引水渠首枢纽、埋涵、隧洞、渡槽组成;石漕沟水库总库容 2063 万立方米,主要建筑物包括挡水坝、溢流坝、泄水底孔、取水口、灌溉及生态基流进水口等;供水工程包括 6.56 公里隧洞和14公里管道。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服务内容全部完成;5)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规程、标准要求,服务质量达到合格标准;6)其他:①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②异议受理主体:阜平县立启工程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周文博;联系方式:15614492772。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的永久用地及临时用地范围征迁安置补偿、专业项目迁建补偿等各项监督评估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能力;
3.1.2业绩要求:具备一项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业绩或所从事过的业绩中具有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类的工作内容;
3.1.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2023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1.4信誉要求: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总监督评估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或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或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或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及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17 09:00至2024-06-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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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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