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化原油特性原位表征项目在线近红外分析仪八路防爆型1.0级分析小屋+采样系统+预处理系统招标公告
2024-06-1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上海石化原油特性原位表征项目公开招标(在线近红外分析仪1套)(WZ20240624-3809-6902-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在线近红外分析仪八路 防爆型 1.0级 分析小屋+采样系统+预处理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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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在线近红外分析仪八路 防爆型 1.0级 分析小屋+采样系统+预处理系统 | 1.00 | 台 | 包1-在线近红外分析仪八路防爆型1.0级分析小屋+采样系统+预处理系统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其它否决条款:(技术否决项单列,作为附件上传) 如果投标人技术方案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或加注(“★”)的主要参数要求无制造商技术资料支持的,只要有一项即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和投标资质会被拒 3.1.7 售后服务要求:售后服务响应,卖方需保证有专业的运维团队,在接到买方运维需求1小时内给予答复,直到解决问题,必要时在24小时内派专人到买方所在地解决。承诺提供详细说明。 3.1.8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内(2019年-2023年),至少具备1家(含)以上石油化工原油近红外在线分析系统项目的成功应用案例或1家(含)以上石油化工油品管道泄漏检测系统项目的成功应用案例。投标文件中必须列出上述案例的用户名称、装置名称、介质名称、用户联系人、联系电话;必须提供上述案例合同复印件(价格可抹去)以及上述案例的用户验收报告复印件。对于原油近红外在线分析系统项目案例,则还需提供签字版技术协议中包含的原油检测组分性质页的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 3.1.9 企业资质及能力要求:1.由投标人进行系统总成。投标人必须具备信息系统的安装、调试、数据采集、组态发布、数据开发应用能力。 2.卖方必须保证在线近红外分析系统的适用性和完整性。系统整体验收合格后质保期一年。其中的硬件设备质保期自系统整体验收合格后一年或设备交付后18个月,以先到者为准。如果因卖方系统整体架构设计不合理或系统设备选型错误造成影响系统的适用性和完整性,则卖方需对此承担三年的质保期限。质保期内卖方需始终有技术人员进行跟踪和保运。 3.1.10 投标商资质要求: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制造商(集成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5日 8:00时至2024年6月22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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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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