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永州市分公司全域视联网林业局森林防火视频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6-17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公开招标项目。
1.1.1项目概况:为更好地推进永州市全域视联网项目的发展,加快承接永州市林业局森林防火视频监测服务项目,现需进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分公司永州市林业局森林防火视频监测服务项目的采购。
1.1.2采购内容:采购永州市全域视联网-永州市林业局森林防火视频监测系统前端视频监测点数据采集终端、技术服务等。
1.1.3交货地点:湖南省永州市。
1.1.4采购预算:不含税总金额为533.75万元(其中终端部分417.75万元,技术服务费部分116.00万元),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货物为13%,服务为6%;含税总金额为595.02万元(其中终端部分472.06万元,技术服务费部分122.96万元)。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标准执行税率如遇政策调整,则按国家最新要求执行。
1.1.5交货期:
供货期:合同生效后,自甲方下发订单之日起,乙方在30天内完成交付。
服务期:合同生效后,自甲方下发订单之日起,乙方在15天内完成交付。
1.1.6质量要求:满足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和有关的质量、安全、验收的管理规定,满足本项目的技术规范书及验收要求。
1.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为折扣报价,在不含税上限价基础上进行整体折扣报价,投标人的折扣报价超过最高投标上限价(100%)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或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投标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已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资质证明扫描件或税务资质证明网络截图)或承诺函。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5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累计同类业绩金额300万元以上。
注:
(1)同类项目业绩指视频监控系统设备或服务等类似项目。
(2)固定总价合同须提供:固定总价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金额为准;
(3)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同时附上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扫描件,以订单或结算单据(如发票)的金额和时间为准。
(4)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未体现关键性内容(时间、内容等),则不纳入统计范围。若合同中涉及多项内容,仅统计类似项目的业绩,若无法区分则不纳入统计范围。
2.4本项目核心终端部分(摄像头)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如为制造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相关证明材料。备注:如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或者同一制造商授权多个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招标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以投标截止日招标人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6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为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7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或违法分包。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4.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人民币/项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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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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