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工程技术部购交流充电桩现场校验仪和非车载充电机现场校验仪性磋商公告
2024-06-17项目编号:HSZB-2024-ZB0078
项目名称:工程技术部购交流充电桩现场校验仪和非车载充电机现场校验仪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6万元
最高限价:58.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58.6 | 58.6 | 交流计量标准器具 | 详见磋商文件 |
其他电磁学计量标准器具 | 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17:00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并且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内容;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开标前一年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8日到 2024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