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场地标识牌设计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2024-06-17
一、项目名称:场地标识牌设计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XLAK-W4005

三、项目概况: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记录榜

标识牌

190*90

*30cm

镀锌钢板造型、红黄配色、汽车专用氟碳漆、地面膨胀螺丝固定预埋件、立体广告字、局部亚克力卡槽

17

签订合同后30历天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

 

2

场地名

标识牌

150*180

*30cm

镀锌钢板造型、红黄配色、汽车专用氟碳漆、地面膨胀螺丝固定预埋件、立体广告字、局部亚克力卡槽

28

签订合同后30历天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

 

3

标准栏

标识牌

180*240

*25cm

镀锌钢板造型、红黄配色、汽车专用氟碳漆、地面膨胀螺丝固定预埋件、立体广告字、正面液压支撑杆钢化玻璃

17

签订合同后30历天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

 

4.

标语

标识牌

150*150

*8cm

冷板帖室外、黑胶车贴反光膜画面、5*5方管地面预埋固定、红黄配色、汽车专用氟碳漆

50

签订合同后30历天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

 

说明

1.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或谈判报价仅为货物出厂价,运杂费:安装费。)

3.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2.项目预算:202300元;

3.最高限价:202300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五)报价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6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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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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