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安徽分公司巢湖电厂运行部(2024年8月-2025年7月)聚合铝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安徽分公司巢湖电厂运行部(2024年8月-2025年7月)聚合铝框架协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安徽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安徽分公司巢湖电厂运行部(2024年8月-2025年7月)聚合铝框架协议招标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安徽省巢湖市夏阁镇大庙村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通知,乙方用罐车运输至巢湖电厂聚合氯化铝储存区域。供货时间:2024年8月1日-2025年7月31日。
2.6 招标范围: 华能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火电燃煤机组净化站加药系统和循环水处理系统所用液体聚合氯化铝,按氧化铝质量分数计算含量≥10%,12个月需求量约2000000KG。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年预计量与实际使用量存在一定偏差,结算以实际使用数量(过磅单)为准。报价为到厂指定地点单价、一票制、含运输费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简易计税或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除外)。报价需包含运输至华能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化学水处理车间储存罐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参数见技术规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专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生产厂家出具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文件。
2).投标人自行运输的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委托协议或意向书和实际承运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液体聚合氯化铝供货业绩(业绩以所附合同的扫描件为准,包含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页)。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6月25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1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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