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2024年机房小型智能新风机组采购及安装项目比选公告
2024-06-18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机房小型智能新风机组采购及安装。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采购机房小型智能新风机组,预算156.9万元(不含税),拟中选一家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有效期为二年。有效期内如遇上级省公司或集团集采结果下发,无论本次集采合同是否已执行完毕,扬州公司将立刻终止本次集采框架合同,按最新的本省公司或集团集采结果执行,请参选人注意此风险。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上限或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交货期:订单下达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订单下产品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1.4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扬州市,比选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1.5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不低于1年,且保修期内的服务须提供制造商技术支持。
本次比选的规模、采购内容、数量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数量 |
机房小型智能新风机组 |
≥3000风量 |
150 |
……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机房小型智能新风机组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10460元,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将否决其参选。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智能新风机组销售业绩(参选人自身业绩或参选人所代理的制造商的业绩),业绩总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提供框架协议+订单(或订单汇总单)+对应发票扫描件及对应发票网上发票查验截图,或合同+对应发票扫描件及对应发票网上发票查验截图。业绩时间以合同为准,金额以发票为准。……
3)参选人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参选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则无需提供承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4)参选人负责安装施工,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参选人合作单位负责安装,参选人须提供与合作单位的施工合作协议及合作单位的施工资质(合作单位应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6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参选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一个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主要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参选,且若参选人为制造商,则该制造商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参选。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18日19:00至2024年6月20日19:00。(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 2024年6月24日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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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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