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乡镇生活垃圾智能回收箱基础配套工程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2024-06-181. 招标条件
五乡镇生活垃圾智能回收箱基础配套工程一期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泰运雅苑新建一座一字型智能回收站基础,一座内L型智能回收站基础;项隘馨园二期新建三座一字型智能回收站基础及配套电气、给排水等工程内容;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五乡镇。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智能回收箱基础配套等工程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164255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 20日历天 。
2.4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之日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9时3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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