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智能财税竞赛系统综合实训软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6-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南榕咨招字第2024002号

项目名称:智能财税竞赛系统综合实训软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标的金额 (元)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智能财税竞赛系统综合实训软件采购项目

1.00

3300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②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③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可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供应商针对以上“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采购文件中若有其他相关规定与此条款规定不一致的,以此条款规定为准)。(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委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委会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委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委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评委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特定条件:一、资格审查要求概况: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评审点具体描述:①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即全部服务由中/小/微型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谈判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8日  至 2024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