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安官桥益民市政服务有限公司官桥镇金庄街两侧护栏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2024-06-19
项目名称:官桥镇金庄街两侧护栏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8.886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451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

进口

数量

最高控制价

投标

保证金

周期(天)

1

1-1

官桥镇金庄街两侧护栏采购项目

1(项)

384515元

6000元

45

 

合同履行期限:45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凡参加此次投标的(限货物类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其报价部分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但必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②、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证明文件。 ③、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声明属何类划型标准规定)规定,且列明所属行业,并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声明属何类划型标准规定》中“各行业划分标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A、涉及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经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应能体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B、涉及从业人员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或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 ④、若同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相矛盾,评审时将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应当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2、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3、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0日  至 2024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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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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