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弗迪电池110KV输变电工程(博亚精工门前段)EPC总承包已由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弗迪电池110KV输变电工程(博亚精工门前段)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襄高发改审批发(2024)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政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襄阳高新区
建设规模:本工程起于110kV米庄-弗迪线原7#,止于原10#。新建电缆路径长0.5km,新建电缆终端钢管杆2基,新建电缆拖管0.49km,直线井6座,电缆终端围墙2座。电缆采用YJLWO3-64/110kV-1x1600型交联聚乙烯绝缘皱纹铝护套电力电缆,随电缆敷设一根无金属阻燃光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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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承担工程的实施、工程变更及竣工后的缺陷修复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中标人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所有施工、验收、送电及相关协调等工作,同时本工程所有协调工作均由中标人负责,设备、材料等检测、报验、实验及其他用于本工程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合同估算价:5674000元。计划工期:40日历天。质量目标:(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和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需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图审单位的审查(如有)。施工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1.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且110kV及以上的电力工程项目业绩(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提供有效)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没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①-⑧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提供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需提供)⑨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需提供)。3.1.5人员要求3.1.5.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①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③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3.1.5.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1.5.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3.1.5.4其他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上述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不得互相兼任;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信息必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公开信息登记,否则认定为无效人员。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5家。(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本项目为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若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若大型企业参加投标的,应采取下列方式之一:(1)将本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50%的比例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5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的比例不低于60%),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0日0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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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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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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