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分析测试中心高精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6-20项目编号:DGUT-CG-2024-006
项目名称:东莞理工学院分析测试中心高精尖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6,000,000.00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元) |
备注 |
1 |
●球差校正透射电子显微镜 |
1 |
套 |
21,000,000.00 |
核心产品 |
2 |
聚焦离子束双束扫描电子显微镜 |
1 |
套 |
10,000,000.00 |
|
3 |
X射线精细吸收结构谱仪 |
1 |
套 |
5,000,000.00 |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合法存续、正常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的三年内不得在投标活动中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第五十四条(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第六十条(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第七十七条(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规定的违法行为,而受到各级管理部门的处罚。投标人存在前述处罚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主动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报“最近3年投标人牵涉的其他(失信和违法)处罚说明”,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3.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4.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上述情况一经发现,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购价格:人民币150元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7月11日09时00分-09时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7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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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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