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航宇学科发展中心1号楼项目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2024-06-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航宇学科发展中心1号楼项目监理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航宇学科发展中心1号楼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工信部规函【2024】8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北工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军工高校基本建设投资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军工高校基本建设投资资金88.75%、自筹资金11.25%。招标人为西北工业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内;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总建筑面积24283㎡,框架结构,其中,地上5层,建筑面积20873㎡,主要为实验室、研究室、教研室、学术报告厅等;地下1层,建筑面积3410㎡,主要为人防工程、地下车库等;项目总投资约13932万元。建筑高度约为22.7m,最大单跨8m。

2.3 项目投资总额:13932万元人民币(本次招标金额为125万元人民币);

2.4 计划监理服务期:84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航宇学科发展中心1号楼项目监理;标段编号:E61000135019focu05pm001;标段类型:监理。

2.6 招标范围: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航宇学科发展中心1号楼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的所有监理工作,以本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涵盖的内容为准。

2.7 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航宇学科发展中心1号楼项目监理;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则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不得超过2个(含2个),同时应出具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同意意见书。

3.2 标段名称: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航宇学科发展中心1号楼项目监理,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申请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如为外省进陕企业,须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外省进陕企业信息首页截图;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申请人不得在本项目所在地及以上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其他要求以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为准。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方式:有限数量制(7家)。

5.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24年06月21日00时00分开始发布。

6.资审预审文件的获取:请于2024年06月21日00时00分至2024年07月02日09时00分从(登录后查看)下载资格预审电子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2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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